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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解释行使自卫权条件

www.jctrans.com 2015-5-19 16:28:00 环球网

导读:对于该国行使集体自卫权重要条件之一的“存立危机事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18日的参议院会上指出,当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攻击时,日本国内如发生生活物资及电力不足等状况时也应涵盖在上述危机事态的范畴内。

  据日媒报道,对于该国行使集体自卫权重要条件之一的“存立危机事态”,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18日的参议院会上指出,当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攻击时,日本国内如发生生活物资及电力不足等状况时也应涵盖在上述危机事态的范畴内。

  据报道,2014年7月,安倍政府通过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即在日本未受攻击时也能行使武力。为了将这一内阁决议落实到法律层面,安保法案修正案中提出了“存立危机事态”和“重要影响事态”两个新概念。其中,所谓“存立危机事态”出现在《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中,指“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受到武力攻击,日本的生存处于明确危险境地”时,日本也可出动自卫队行使武力。

  安倍本月18日在参院就新安保法接受问询时,进一步对上述问题进行举例,称当发生生活物资及电力不足等对国民生活有生死攸关的重要影响事态时,均应列入上述“存立危机事态”的范畴内,并可由此行使集体自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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