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今日表示,失独家庭面临一些特殊困难,主要在生活照料、大病治疗、养老保障、精神慰藉等几个方面。对此,中国在2008年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给予经济扶助,并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
国家卫生卫计委当日就《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举行发布会,并就失独家庭的诉求作出上述回应。
王海东首先指出,最近一些失独家庭到国家卫计委提出一些诉求。一部分家庭由于疾病或者意外等原因,导致了独生子女残疾或者死亡,形成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这个群体。
“他们面临一些特殊困难,据我们了解主要在生活照料、大病治疗、养老保障、精神慰藉等几个方面面临突出困难和问题。”王海东说。
对此,王海东表示,中国在2008年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发生残疾和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以后,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以经济上的扶助。2008年建立这项制度以来,2012年、2014年两次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有效地缓解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此外,王海东还强调,2013年,国家卫计委联合五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关怀等方面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
“随着文件的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解决。”王海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