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10日,美国一名法官就一起针对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监控项目的诉讼做出裁定,判定美国国安局拦截网络通讯信息的行为没有违反美国宪法第4修正案。
报道称,在这起诉讼中,案件原告、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 Inc)的客户认为,美国国安局并没有受到逮捕令授权,就对网络通讯信息进行拦截,此举违反了美国宪法第4修正案,即美国公民不受不合理搜查。
但加州奥克兰地方法官杰弗里•怀特(Jeffrey White)在法庭文件中表示,原告未能就这起诉讼提供足够的证据。
得知法官的判决后,案件的原告方表示失望。原告代理律师称,其客户不能将该案诉诸法庭,这是“对正义的嘲弄”。
美国司法部方面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