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以下简称《结果》)的争议持续发酵。昨日,阿里巴巴借一封《一个80后淘宝运营商小二心声》的公开信质疑工商总局的调查方式、抽样结果以及抽样程序。工商总局则发文指出阿里系电商平台长期存在违规经营等诸多问题。阿里与工商局的“掐架”愈演愈烈。专家指出,虽然工商总局在调查过程、抽样方式等方面存在争议,严谨性也有待提高,但工商总局披露的虚假宣传、假货等问题确实普遍存在于淘宝、京东等众多电商平台中。专家建议,淘宝在严格准入标准的同时,政府部门应该细化法律规定,提高售假违法成本,落实惩罚措施。
阿里与工商总局掐架:称将投诉网监司副司长
上周五,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出台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以下简称《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该,其中淘宝网样本51个,正品率仅为37.25%。京东商城、天猫、1号店的样本数量分别为20个、7个、10个,正品率均为100%。中关村电子商城的样本数量为1个,正品率为0。该项调查一公布,随即掀起了轩然大波。
27日,由淘宝官方微博发出的一封名为《一个80后淘宝运营商小二心声—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的公开信再次引发业界关注。该公开信指出工商总局抽检样品存在抽检样本数量较少、抽检标准不一致、抽检程序违规、“非正品”定义不准确等问题。随即,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中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长期存在大量违法经营问题,其中包括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混乱、信用评价体系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五大方面以及虚假宣传、先升价后降价等诸多问题。
昨日下午,淘宝网官方再次发布声明,称将就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投诉网络商品监管司副司长刘红亮在监管过程程序失当、情绪执法,并称其对淘宝以及中国电商从业者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专家:电商行业确实普遍存在假货等问题
对于阿里集团与工商总局掐架愈演愈烈,工商总局网络商品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也对媒体公开表示,本次抽检与此前“双11”抽查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在抽样品类和数量上会存在区分,此次抽检的数量也并不是反映整个市场与整个网络购物领域商品质量,只是针对抽检范围内样本的结果。
中国团购发展指导中心执行秘书长,中国O2O大会主席王保新在接受中新网IT频道采访时表示:“工商总局与阿里巴巴就电商平台假货问题以及抽样数据等方面存在争议是一种正常现象。不光是网络购物领域,包括实体企业在内部分的商业企业中,也不乏假货、虚假宣传等现象。”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营销推广中心主任单仁也对中新网IT频道表示:“在虚拟环境下,实现对百万家商家的管控是很有难度的,因此假货等问题在全球电商平台包括美国亚马逊、eBay等都存在,这是电商行业长久的难题。”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不断扩大,呈现爆发式增长。从2010年到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从4.5万亿增长至8.2万亿,连年保持25%以上的增长速度,仅2014年上半年,成交额就达到5.66万亿。单仁称:“中国电商野蛮增长的态势下,衍生出假货泛滥、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对于淘宝和天猫上数百万的商家数量而言,此次工商总局的抽样数量比较少,在此并不科学的抽样方式基础上得出结论,并对电商平台进行比例定性,并不太合理。加上淘宝等被抽检方对工商总局的抽检标准不认可,于是才引发了口水战。”
不过单仁补充道:“虽然抽检方式存在争议,但淘宝平台确实存在工商总局在《白皮书》中指出如假货、虚假宣传、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也引发了卖家买家之间的诸多纠纷。”
专家建议提高售假违法成本 实现各环节无缝对接
其实,面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高速发展下衍生的诸多问题,国家相关部门也在通过一些措施加以解决与改善。2014年3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非现场购物施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并对其具体适用标准做出了说明。
不过仍有不少消费者反映“无理由退货”落实难、门槛高等。
此外,在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网上交易负有纳税义务,但并未对电商征税的具体细则做出补充说明。王保新表示:“由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速度快,存在海量的商家。因此解决电商平台存在的假货等问题,不可能依靠人工实现,更需要完善的监管机制。此外,国家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比较弱,并且相对滞后,相关法律制定并不完善,且落实起来也有难度。”
对于电商平台衍生出的诸多问题,王保新也表示:“政府部门不能只是问题出现后,才去找对策解决还应该提前预防。国家应该出台更严格的惩罚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使商家对违规行为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
不过,虽然新消法力求在网络购物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仍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在维权过程中,电商平台与商家采取互相推诿、“打太极”的态度。对此,单仁表示:“首先,电商平台在准入标准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虽然政府部门出台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但并未细化电商平台、商家各自承担的责任,其落实程度也有待提高,因此必须细化法律规定。此外,监管部门还应该要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促使商家、电商平台、消费者等环节做到无缝对接,确保消费者在网购中的每个环节都有良好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