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四川省环保厅发出《关于开展2015年四川省环境统计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即日起,四川省环保厅和省统计局将联合开展环境统计执法检查,如发现环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弄虚作假现象。
此次检查,对各级环保部门,重点检查在环境统计数据上有无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伪造、篡改环境统计资料等;有无拒报、屡次迟报环境统计数据行为;填报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一致,是否与统计部门经济数据、城镇人口、产品产量和区域畜禽养殖量等数据一致。具有上报义务的单位,重点检查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环境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环境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环境统计调查和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等行为。
对查出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需追究法律责任的,将及时办理立案手续,深入调查取证。已查清统计违法事实的,将补办立案手续,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分建议。典型的统计违法行为查实后,将予以通报。(记者 刘宇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