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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加快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

www.jctrans.com 2015-10-21 16:19:00 安徽日报

导读:“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主要内容,就是通过“一窗综合受理、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应用”,将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工商局等部门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改革目标为,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对新设、变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2017年底前,完成存量企业向“一照一码”统一转换。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主要内容,就是通过“一窗综合受理、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应用”,将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其中,社会信用代码实施统一源头赋码,工商部门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赋予的信用代码码段,通过注册登记业务系统,采取实时、流水、自动赋码方式,对申请企业生成符合编码规则的统一代码。

  各地将全面落实企业登记“单一窗口”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统一负责企业登记咨询、受理、审核、发证等工作,未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相关事项,确保企业设立只需进一个门、找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站式办结。

  方案要求做好改革过渡衔接工作,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变更证照不能收费。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的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一照一号”和“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原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记者 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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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安徽,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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