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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67名国企高管落马 38人为企业一把手

www.jctrans.com 2014-9-15 13:32:00 京华时报

导读:十八大以来因各种违纪而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一把手”达38人,落马者涉及石油、电力、通信多个行业,财务、招投标等成腐败高发领域。

  十八大以来,国企成为反腐的主战场之一。记者梳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案件通报发现,十八大以来因各种违纪而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一把手”达38人,落马者涉及石油、电力、通信多个行业,财务、招投标等成腐败高发领域。

  作为国企改革的举措之一,近日,媒体报道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年内出台,今后国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调控的办法,如何预防国企高管腐败,有待关注。

  腐败数据

  落马者38人为企业一把手

  中纪委网站案件查处一栏显示,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2月,中纪委平均每月公布国企违纪干部数量为1-2例,今年3月以来,该数字显著增加,平均每月6-8起,个别月份甚至超过10起,如今年6月和8月,被调查及移送司法机关的国企高管人数分别为11人、10人。国企反腐的高压态势可见一斑。

  京华时报记者统计发现,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有67人,其中担任所在公司或集团一把手职务的有38人,如华润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宋林等;担任副职的有25人,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鲁向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等;其余4人虽非企业掌舵人,但也身居要职或“肥缺”,如福建省烟草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佳和,陕西有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宝钛集团原技改办副主任李周岐等。

  落马者涉及油、煤、气、、通信、金融、运输、军工等行业,仅油、煤、气、电四个基础能源领域的就达到17人,其中有7人在石油企业,4人在煤炭企业,5人在电力企业,1人在天然气企业。

  国企高管落马行业较多的还有建设投资领域为8人、传媒教育领域为8人、金融领域4人、通信领域3人,运输、盐业、钢铁及军工四个领域各有2人被调查。此外,烟草、冶金、有色光电等多个领域均有落马者。

  贪污数额百万到千万不等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国企改革以薪酬作为改革突破口,这是可取的。现在很多国企负责人薪酬差别很大,有的五六十万元,有的上百万元,这和一线员工的收入拉开几十倍,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也和社会主义宗旨发生了背离。

  2013年8月因卷入中石油腐败窝案落马的中石油原副总经理、昆仑能源原董事长李华林,就曾被曝出其2012年薪酬总计为1094.7万元。

  尽管如此高薪,国企高管贪污受贿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京华时报记者统计发现,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已有3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其中有29人已被查明有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等贪腐行为。

  33名移交司法机关的人中,已公布的贪污受贿金额仅涉及9人,涉案额从数百万到数千万不等,低的如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原党委书记王振坤,被检方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64.8万元,高的如今年被判刑的青岛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被控贪污受贿700多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多万元。更多高管的贪腐情况目前尚未公布。

  公开数据显示,十八大以前落马的国企高管中,有些人的涉案金额令人震惊,比如2011年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了7.9亿元。

  《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指出,2011年落马的88个国企领导中,有56例初步查明或判决确认涉及贪腐,涉案金额总计19.9亿余元,每案平均涉案金额为3380.82万余元。

  腐败方式

  财务招投标领域腐败高发

  落马国企高管受审个案、审计及巡视结果等均显示,国企高管贪污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过程中收受贿赂、暗箱操作。如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农晓文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等事项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85万元、美元2万元。

  财务环节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国企干部通过虚增购销环节和费用、虚构承租人等方法贪污,或通过超标福利寻租的情况时有发生。原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冶首钢项目部总经理张哲英通过虚增工程项目的方式,向施工单位宝冶公司多支付了1192万元工程款,后提取其中800万元现金据为己有,项目部还以奖金形式向成员发放了2448.5万元。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课题组发布的《2012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也显示,2012年因犯罪“落马”的国企高管中,案件高发领域包括财务管理、招投标、融资、人事调整等。

  腐败特点

  集体腐败“窝案”增多

  国企高管的腐败有一个显著特点:团伙腐败,“窝案”增多,一个高管的腐败往往带出一串人的腐败。

  2013年8月底,两天内中石油4名高管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均被宣布因违纪接受调查,其中,李华林上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不到一个月。而2013年9月1日,时任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也是中石油前掌门人的蒋洁敏落马,更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位落马的中央委员。

  今年6月26日,广州市检察院通报,19人因卷入“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而被立案调查,市国营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等人涉嫌利用国企改制转型,设立公司挪腾贪污国有资产2.84多亿元,金额打破了广州贪腐窝案纪录。

  国企窝案频发的背后,不仅有国企管理体制漏洞的原因,也有监管体制缺位的因素。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国企高管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企系统的腐败通常不是一个人的行为,这和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国企产权不是企业负责人的,监督成本极高,这使得国企领导人容易滋生腐败。

  汪玉凯说,另一个腐败原因则是垄断,一些国企通过垄断来获取巨额利润,如石油、石化、铁路等,由于它是高度垄断,不是公平竞争,就容易导致一些国企高管出现腐败,挥金如土。同时一些大型国企经营范围很广,很多业务都在国外,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这也就使得这些年国企腐败不断。

  反腐举措

  严查企业经营和用人腐败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在国企系统的反腐力度明显加大。落马的67名国企高管中,有50多人是在今年宣布被调查。

  今年3月中下旬,中央纪委监察部公布新一轮机构改革结果,把国资委及央企单独切分出来,由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透出反腐指向国企的信号。随后4月18日,中纪委网站上公布的一份会议资料透露,国资委被确定为反腐查案的八个改革试点之一。

  今年以来,国资委密集召开反腐会议,提出要建设反腐防控体系,从体制机制等制度上推进人财物等重大决策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4月,国资委还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要求严查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作为规范国企高管薪酬的另一举措,“降薪”无疑是近日的一个讨论热点,也是最受关注的举措之一。据报道,被称为国家版的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望在年内出台,该方案将与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相呼应。

  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调控的办法,由中组部、国资委等方面任命,拥有行政级别的央企高管,尤其是金融类央企高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降薪、限薪。有媒体称,根据上述方案,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

  观点

  国企高管薪酬应区别对待

  高薪都难以实现养廉,以降薪为主要手段的薪酬制度改革,能否预防贪腐?汪玉凯说,这是制度设计问题,所以这次改革的方案也提出,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他解释说,今后国企高管要走两条道,一个是从政府官员中过来的国企负责人,仍是国家公务员身份,是不应该也不能拿高薪的,这是国际惯例,另一个是通过招聘而来的职业经理人,可拿高薪,但跟业绩挂钩。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说,简单地降低国企高管薪酬,确实可能造成央企高管怠工或寻租等。他认为,对央企高管薪酬,不宜采取类似官员的整风方式,因为央企高管的激励水平对企业价值有重大影响。刘胜军与汪玉凯持有相同观点,认为国企高管的身份应该明晰化为“经理人”,不能停留在“既是官员又是企业家”的混沌状态。他同时认为,国企改革的目光不能局限于国企本身,对于央企改革而言,打破行政垄断所带来的竞争压力,可能比内部的体制突破更为有效和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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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国企,高管,落马,企业,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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