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获悉,本市今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群众收入方案出台,确保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自4月1日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1680元,月增资180元,增幅12%。
今年,本市将安排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预计新增个体私营企业4万户;颁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和下线水平调整为13%和4%,上线仍为22%;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初步按增幅10%安排,预计有164万退休职工受益;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办法,今后随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增幅保持大体相当;2014年1月起将参保缴费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20元,月人均增加20元;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费由每人每月70元、80元、90元分别调整为80元、90元、100元,月人均增加10元,以上措施预计有70万城乡居民受益。(记者高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