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溆浦县温水乡景山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宣布乡党委关于同意对该村党员韩某党内除名决定的批复。今年7月1日,该村党支部首次以党员群众联名提议的方式,对不尽孝道、抛弃病妻的党员韩某进行不合格党员评议,经40名党员一致同意,韩某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给予党内除名处理。
“换成以前,我们拿这样的党员也没有办法。”景山村党支部书记李松林介绍,45岁的韩某无正当职业,常年在外游手好闲。2011年以来,其父亲病故未回家送葬,妻子患重病未予照料,去世后连后事都是女方亲属料理,当地群众民愤极大,村党支部对他做了很多次工作,收效都不明显。
但今年这个情况就不一样了。今年,溆浦县被湖南省列为不合格党员处置试点县,县委在广泛征求基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对合格与不合格党员科学划定标准,凡存在“不养老抚幼或虐待家庭成员”、“欺行霸市或侵占群众利益”、“不守诚信或拒不偿还借贷资金”、“生活腐化或作风不正”等10种情形之一的,都可以通过“三提议一评议”的办法进行处置。
今年来,溆浦县各级党组织共受理和下达评议提议24件,评议出不合格党员22人,其中11人接受限期整改,4人主动退党,7人予以除名,无一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