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古人深谙这个道理,认为腐败滋生的内因不容忽视。古代思想家尤其是儒家把道德看作巨大的精神力量,强调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为廉政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拒腐防腐的思想堤坝,提炼、概括出一整套闪烁着真知灼见的思想、观点、经验,在实践中使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
崇节俭 戒贪欲
贪婪是滋长腐败的思想动因,因此戒除贪婪成为杜绝腐败的重要思想条件。然而人的欲望又是客观存在的,古人的智慧在于,承认人的欲望不能够抹杀,又强调欲望可以调节,关键是把它放在适当位置上:强调“德比于上故知耻;欲比于下故知足”,即道德水准要向高攀登,欲望则控制在低水平。从控制欲望出发,古人不否认合理的物质需求,但划定一个界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们可以正当地追求金钱,但不能谋取违背法律道德要求的不义之财、黑财邪财。这是应该也能够做到的规则。思想的贪婪与生活的奢侈历来是孪生兄弟,因此戒贪欲需要崇尚节俭。诸葛亮云:“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艰苦素朴、清心寡欲的生活有助于保持高尚的志向和远大的理想,这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古人还把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与国家兴盛和个人事业成功联系起来,指出“历览前人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欧阳修进一步总结:“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古人还认为奢靡之风一旦形成,就难以收拾,因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戒贪欲就要善于抵制诱惑。春秋时,有人把一块宝玉送给大官子罕,子罕说:“你的宝物是这块玉,我的宝物是‘不贪’;我若是收下你这块玉,你和我的宝物岂不都丢失了吗?还不如各自留着各自的宝物好啊!”子罕“以廉为宝”,追求高尚的从政之德,做到了面对巨财不动心。那么一生一世做清官,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呢?南宋王应麟所撰《三字经》讲:“人遗子,金满嬴,我教子,唯一经”。这种视精神财富重于物质财富,认为“家传万贯,不若一脉书香”的思想,确保了许多官员一生清廉。
知羞耻 保名节
儒家把“知耻”当做做人的底线和自我修养的起点。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羞耻之心,义之端也”。欧阳修讲,“廉耻,立人之大节。”《论语》也说,“行已有耻”,这些思想都是强调人要有自尊自爱之心,不要作出让自己感到蒙羞的事情,如果一个人丧失了起码的羞耻心,便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中外政治实践证明,羞耻感是对为官者行为的极大约束和激励,从知耻开始,从政者会珍惜自己的政声名节,免得百姓指责和唾骂。民族英雄于谦素以“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百姓)话短长”自勉,做到了刚正廉洁。为保名节就要做到一尘不染、防微杜渐,不能有贪腐的“第一次”,切不可因小失大。史书记载有著名的“白袍点墨”故事:宋人洪迈早年曾见到一首《油污衣》诗:“一点清油污白衣,斑斑驳驳使人疑。纵绕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不污时。”他联想到自己的名誉、人格、形象像一件洁白的新袍,如果染墨,就始终不能洗净,决不能让一世清白毁于一个污点。于是始终实践这个道理,六十年不移,终生做到为官清正。这种“白袍意识”确实是从政者督促自己保持廉洁的清醒剂,也是有效的防腐剂。
畏法度 重自觉
“畏”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概念,对反腐倡廉有重要作用。孔子曰:“君子有三畏”,“三畏”中,孔子首先强调的是“畏天命”。不妨把“天命”理解为不可抗拒的规律、真理、法律、制度。正是对规律、真理、法律、制度的敬畏使为官者在行使权力时牢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小心谨慎、如履薄冰。而一旦丢掉对法度的敬畏感,权力的扩张性与膨胀的私欲相结合,会让人铤而走险,如飞蛾扑火般自取灭亡。古人还把敬畏心理发展提升为“慎独”意识,强调“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独自相处,处于无人监督的条件下,或者在细小的地方,也要谨慎从事,保持高尚的操守。东汉人杨震路过昌邑县时,曾得过杨震推荐的该县县官王密为了报恩,深夜以十斤黄金相送,并神秘地说:“夜深了,这事没人知道。”杨震大笑说:“我知、你知、天知、神知,怎么说没人知道呢?”王密羞愧而去。如果说敬畏法度是约束感,慎独意识则是严于律己的自觉性,二者在实践中相结合,修炼成一种习惯,就可以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防止贪赃枉法,让廉洁从政得到思想保证。
上述思想、观点、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腐倡廉某些规律性的东西,至今仍然是我们反腐倡廉建设可以借鉴的宝贵思想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