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淳商务局副局长魏某乘坐的公车为奥迪A6L,排量3.0升,售价60多万元,严重超标。魏某对敢来的记者说,由于自己同时还兼任水产市场的董事长,这辆车是用水产市场的公款买的,近年主要是他在用。“水产市场是国企,我到南京等外地开会,谈事情,弄辆破车形象不好,乘坐奥迪有面子,好看一些。”(2月22日21CN新闻)
商务局副局长不过是副科级干部,其用车居然为售价60多万、排量3.0升的奥迪A6L?不得不让人质疑。但从采访中我们不难看出,魏局长对自己用车超标的事实坦然承认、从容应答,深深的淡定中明确无误地表白了自己的正确无误,其主要理据有三:一是该辆奥迪A6L不是自己专车,“水产市场其他人出去开会,也用这车” ,“商务局其他领导以前也坐这辆车” ,只是自己平时用得多一些罢了;二是表明自己功劳,水产市场是自己一手发展壮大起来的,“当年年交易额2亿元,现在年交易额36亿元”,言下之意不言而喻,自己是又有功劳又有苦劳,用车奢豪自然是理所以当;三是自己作为副科级干部,用此车为特殊情况,不算超标,为的是“市场发展到今天这么大,出去谈事情,用好一点的车,面子上好看”。
笔者认为,魏局长洗白自己的三条理据,每一条都不成立。
第一,按照江苏省干部用车标准,县处级干部的配车标准为排量1.8升(含1.8升)、价格20万元以下,商务局局长不过为正科级干部,魏局长所在商务局全体干部没有一人符合县处级干部用车标准,更何况是排量3.0升、售价60多万元的奥迪A6L,如果真照魏局长所言,“商务局其他领导”和“水产市场其他人”都使用了该奥迪A6L,非但不能洗白魏局长,只能说明包括魏局长在内的该局该国企领导干部全体用车违规。
第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为国家干事创业、创造收益是理所应当,作出再大的成绩也不能成为违反规定的理由,更何况,按照干部经商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机关的干部、职工,一律不准在各类企业中担任职务。区县的商务局副局长在国企任职,本身就属于违规行为。
第三,魏局长言之凿凿,“用这辆车主要是考虑企业的形象”。言下之意,领导不乘坐价值昂贵的汽车就不能代表自己的公司规模,就丢了国家企业面子,就是丢了国家面子。如果按照魏局长的思路继续下去,那么领导干部不抽天价烟、不戴天价表、不喝天价酒、不住豪宅、不美女环绕,岂不是更加丢了国家面子?不用说,这样的逻辑谁都看得出其中的漏洞。说到底,官员不过为了自己的面子和虚荣。
奉劝魏局长等干部一句,俗话说,金杯银杯尚不如群众口碑,“面子”误国伤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