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视频:
该辆三轮车车篷尾部,有一个红色残疾人标识。男交警用拳头敲碎薄塑料胶片,几分钟内将车篷全部拆掉。
警方回应:
该车属于无牌、无证车辆,也不是残疾车,根据规定,交警有权对改装、加篷车辆就地进行拆除。
10月5日上午11时38分,网友“拍客”发微博“四川安岳交警当街误砸残疾车”,微博后附有视频,记录了两名交警拆掉一名残疾人的电动三轮车车篷的全过程。这条微博吸引大量网友围观和评论。
昨日上午,安岳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他已从网上看到这段视频,“交警执法过程是规范的,而且并不是网友炒作的砸车,只是拆了车篷。”
视频:怀疑拉客拆掉车篷
10月5日,这段视频出现在微博上后,华西都市报记者通过网友“拍客”,了解到该段视频是剪辑后上传的。记者辗转拿到了三段未经剪辑的视频,还原了事情经过。第一幕要求车主“拆了才能走”
根据视频,两名男交警首先要求车主自己拆掉车篷,以证明车辆并非用于拉客,被车主拒绝。车主要求讲明原因,交警称只有“拆了才能走”。
车主表示自己的车辆是接人,而不是拉客。交警则解释是“县委政府作出的决定,必须把篷篷拆了”,然后才可以去接人。
车主要求交警出示相关文件,要求明示拆成一个什么标准,“该拆的我就拆”。这时一名拍照的女交警说,电视上曾多次播放相关规定,并要求车主出示原车照片。第二幕几分钟内全部拆掉
遭到拒绝后,两名男交警上前拆车篷,并要求女交警进行摄像。
从视频上可以清楚看到,该辆三轮车车篷尾部,有一个红色残疾人标识。男交警用拳头敲碎薄塑料胶片,并扯下车身上的帆布,几分钟内将车篷全部拆掉。第三幕车主要求出示警官证遭拒
拆完车篷后,一名男交警将车钥匙交还给车主,遭到车主拒绝。另一名男交警则带着碎片准备离开现场,车主要求其出示警官证。该交警则称:“这会儿不会拿给你看。”另一名男交警则一言不发离开。
在一旁摄像的女交警也跟随离开现场。
车主:车子用来接送孩子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当事车主王先生,他表示自己是肢体四级残疾,车子专门用来接学生上下学。
王先生说,事发于9月25日下午6时许,他在安岳县上府街东方红小学门口,准备接在该校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结果被交警拦下。
“他们要我拆掉车篷,拆了才能证明我不是拉客的。”王先生说,他两个孩子,一个在安岳中学上初中,一个上小学,学校离家有5公里左右的距离,“遮阳挡雨就靠这个篷子。”
王先生表示,他购买该车时就有车篷,只是后面的残疾人标识是自己贴上去的。
交警:执法过程符合规定
昨日上午,记者从安岳县交警大队了解到,交警部门已经得知这段网络视频,从视频中看,交警执法过程是符合规定的。
据安岳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电动三轮车非法客运,引起了大部分市民和正规客运车辆的不满,因此自2010年以来,安岳县委、县政府出台文件,要求安岳县交通、城建、公安治安大队、交警等多个部门联合,对无牌无证三轮车进行长期整治。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王先生自称车辆是自用,但是该车属于无牌、无证车辆,也不是残疾车,根据规定,交警有权对改装、加篷车辆就地进行拆除。
针对交警未出示警官证这一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交警与其他警种不一样,交警只须挂有警号、统一着装执勤就没有问题,视频中只有一句话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