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惠阳办工作人员对一批出口家具进行开柜查验时,发现货柜中夹带了4箱约40公斤未经检疫的新鲜荔枝,当场将其截获。
“这辆车申报的是出口家具。当我们打开货柜检查时,除车厢尾部的正常货物外,车厢中部的四个小纸箱引起了我们注意,打开发现竟然是散装的新鲜荔枝。”查验员说。经初步查问,货柜司机表示现在正是荔枝成熟季节,其香港朋友慕“百年荔枝之乡”镇隆荔枝已久,受其委托携带返港。
惠州局工作人员指出,违规夹带未经检疫的水果出入境,可能造成有害生物在口岸间传播。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工作人员鉴于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宣贯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暂扣夹带的荔枝后将货物予以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输出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或者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出境。同时,美国、加拿大、欧洲、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地区普遍禁止携带包括新鲜水果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入境。对于违规携带的物品不仅予以退运或销毁,且携带数量大、情节严重的,甚至面临刑事指控被立案追诉。
当前正是热带水果盛产的季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无论是出境旅游还是入境回国,请勿携带未经检疫的新鲜水果出入境,避免物品被查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赖育宏 胡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