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深圳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一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大量海产品。经查,该批海产品重约20斤,包括美国响螺肉、虾干、鱿鱼等,虽经冷冻处理,但包装简陋,并散发出腥臭味。由于该旅客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文锦渡局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该批物品作出退运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海产品属于禁止旅客携带、邮寄的“水生动物产品”范畴,未经检疫的海产品可能有携带致病微生物、重金属或核辐射超标的潜在危险,会给我国人民健康及农业生产安全带来危害。
(孙 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