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海关27日发布消息,继4月7日海关总署发布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25条措施后,郑州海关在此前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5个方面22项支持措施。主要包括推动海关监管制度改革、优化特殊区域管理、创新物流监管模式等方面。
贸易便利化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主要内容,河南自贸试验区“两体系、一枢纽”的功能定位对贸易便利化的要求更高、更迫切。为此,郑州海关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关功能化改造,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与沿海、沿边海关间的协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非侵入式查验比例,推广电子支付、电子审核等“互联网+海关”作业模式,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实现压缩货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支持企业自报、自缴税款,对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进口货物开展预审价、预归类和原产地预确定,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总担保机制,率先实现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一次提交担保、多点多次使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优化内部核批流程,实现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当日办结,优先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请认证为海关AEO企业。对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自主备案、自主核报的管理方式,允许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确定合理核销周期,自主选择在报核前申报单耗或实行单耗自核管理。
在优化特殊区域管理方面,郑州海关将支持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尽快封关运作,推动保税仓库和监管仓库整合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符合条件时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加快推进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允许企业加工生产并销往国内市场的货物,自主选择根据其对应进口料件或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实施,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措施,允许非保税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并积极探索推广应用到保税监管场所以及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业务领域。
在创新物流监管模式方面,郑州海关将支持郑州、洛阳机场增加国际客货运航班、航线,支持国际航空运输企业设立分拨中心,试点航空运输货物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支持依法开通国际通程航班。对空运进口的生鲜、冷链货物实行“提前报关、简化流程、货到验放”的快速通关模式,允许资信良好的航空运输企业在国际联程航班运营过程中,采用国内国际货物分舱存放、分类标识的方式用足运力。探索内陆型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支持企业在铁路口岸、航空口岸开展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货物类快件在自贸试验区办理属地报关业务,支持进境邮件在郑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实现“一点通关、分拨全国”。
此外,郑州海关还就支持特色产业、新兴业态集聚发展,强化海关正面监管,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了相关具体措施。
(石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