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依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实施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17]145号) 精神,在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沿海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正式取消,船舶进出港管理将从签证制转换为报告制。
从3月23日起,在国内航行的内河船舶及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进出港口将不再需要去海事部门办理签证手续,船方可通过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手机APP,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海事部门监管平台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1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免于提交)、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及船舶运营证(如有)等相关信息进行申报,并按规定填写船舶动态、货物装载、在船人员、规费缴纳等信息。申请人应当在船舶计划靠(离)泊或者抵达(驶离)作业点4小时前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提前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同时办理进港报告与出港报告。
今后,海事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换发、补发船舶签证簿和船舶IC卡。船舶进出港报告制极大地简化了船舶航行安全监管的手续流程,减少了运输船舶的营运成本,有利于推动水运经济走出低位运行的困境。
(房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