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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检出一批不合格蜂蜜产品

www.jctrans.com 2017-3-27 16:11:00 三九养生堂

导读: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北疆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蜂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该批货物菌落总数超标。

  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北疆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批进口蜂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该批货物菌落总数超标。检验检疫人员遂判定该批蜂蜜产品不合格,并依法进行截留和做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该批货物来自美国,共计7个品名,重量约6.5吨,货值8万多美元。检验检疫人员经过单据资料审核后,开始对该批货物实施开箱查验。开箱后发现货物包装、形状、运输条件等良好,检验检疫人员遂根据ECIQ命中要求确定抽样品种,根据作业规范要求进行“上、中、下”分层随机取样,并对样品进行立项送样工作。

  后经该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该批货物菌落总数超出限量标准。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不合格产品。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消费者使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目前,检验检疫人员已对该批货物实施扩大检验工作,严格现场取样、强化对样品微生物含量等项目的重点检测,将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运处理,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相关新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福建省专项治理蜂产品

  记者21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福建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蜂产品专项治理行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涵盖全省所有蜂产品生产企业,重点针对在蜂蜜生产中违法添加糖浆等物质的掺杂掺假、蜂产品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和兽药超标等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加大蜂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力度。专项治理期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被从严查处,并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查找问题原因、限期整改。

  监测为问题样品尤其是涉嫌掺杂掺假的企业,食药监部门将采取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严肃调查处理,检查情况、立案查处情况将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以公告形式在省、市、县三级局网站公开。

  对于2016年监测存在问题的企业再次监测发现问题的,或者2017年起累计监测存在问题达到两次的,监测情况及检查情况将被通报企业销售对象,食药监部门将公开发布消费警示,相关信息还将通报公安部门。

  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追究企业法人和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

  山东食药监通告宝康蜂业等4批次不合格蜂产品

  近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蜂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蜂产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这4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来自青岛、淄博、泰安、菏泽,其中2批次菌落总数超标,1批次嗜渗酵母计数超标,1批次检出氯霉素。

  不合格产品包括:淄博添囤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成熟荆条蜂蜜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宝康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有限公司新蓝海蜂业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山东省归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记者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青岛、淄博、泰安、菏泽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青岛、淄博、泰安、菏泽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公告)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蜂蜜中检出氯霉素可能是由于蜜蜂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在消毒过程中使用氯霉素。长期大量食用氯霉素残留可能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嗜渗酵母计数

  嗜渗酵母主要在蜂蜜采集、生产加工等过程中产生,其含量与蜂蜜发酵程度相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应≤200 CFU/g。嗜渗酵母超标会影响蜂蜜的品质。

  山东4家企业蜂蜜产品抽检不合格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蜂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共抽检蜂产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5.06%。

  其中,淄博添囤园农产品生产的1批次成熟荆条蜂蜜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山东宝康蜂业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中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新蓝海蜂业分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中氯霉素项目不合格;山东省归农蜂业生产的1批次枣花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项目不合格。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调查依法查处。

  黑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蜂蜜产品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蜂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切实解决蜂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出问题,自8月16日开始,黑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蜂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

  该局充分认识到开展蜂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突出治理重点,强化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求各县(市)局、各分局对本辖区内所有取得蜂蜜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14963-2011)等规定,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制度,严把质量,落实责任。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围绕蜂蜜产品造假和所谓“指标蜜”潜规则等突出问题,围绕企业的生产环节条件、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产品贮存销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是检查原料蜂蜜进货的合规性。

  重点检查企业供货清单、进货发票、进货验收记录、产品合格证明等;二是检查原料蜂蜜与成品蜂蜜的产出比。对企业原料蜂蜜投入量和成品量比例进行检查分析,通过物料平衡关系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使用糖浆等其他物质生产假蜂蜜的行为;三是检查原料蜂蜜购入价格和成品蜂蜜的销售价格。

  通过检查企业的购销票据,比较原料购入价与销售价,判断企业是否涉嫌存在违规生产假蜂蜜的行为;四是检查蜂蜜及蜂产制品的标签标识。

  重点检查蜂产品制品的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严禁发生蜂产品制品冒充蜂蜜或是误导消费的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企业9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督促了辖区内蜂蜜产品生产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逐步完善了蜂蜜产品的监管措施,建立了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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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天津检验检疫局,蜂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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