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局获悉,2017年3月23日,沙特阿拉伯、阿曼等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发布通报,根据世界粮农组织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在线数据库和欧盟2013年农药残留数据库,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制订了食品和农产品中农残限量海湾技术法规,该法规规定了食品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样品取样方法、食品和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监测方法,并制订部分产品中毒死蜱等农药项目最大残留限量,拟生效日期为官方公报发布后六个月生效。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从事相关出口贸易的企业,要及时跟踪该技术法规的的动态,提前应对。加大和进口商的沟通,明确出口食品和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要求,做好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在法规生效前要抓紧安排原料种养殖环节的农用化学品投入,加强原辅料验收和成品检验,保障出口贸易不因新规而受到阻碍。
(朱凤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