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桶危险化学品,被申报为“鞋底”,意图夹带出口。近日,厦门东渡海事局“蓝海卫士”危防青年突击队队员与海关、国检执法人员在某码头现场查验时,发现了这一违法行为。
现场,查验人员看到,这个集装箱中,大部分货物的确是鞋底(用白色编织袋包装),但是,在集装箱的左下角,堆积着多个桶装容器,大部分容器上标有“绿翔树脂”“强力鞋用胶粘剂”等字样。“经查,这批货物中共有25桶绿翔树脂、1桶环乙烷、1桶清洁剂,其外包装均贴有‘易燃液体’的危险品标识。”工作人员介绍,“但是申报单上没有这些货品。”
随后,工作人员将样品送检,确定这3种货物为《国际危规》列明的3类易燃液体,联合国编号UN1133,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这一事件的性质已变成“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没有进行有效申报”,东渡海事、海关、国检各自依据相关法规展开立案调查。
(记者 徐景明 张彦宇 通讯员 刘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