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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监管条件有调整 提醒企业多注意

www.jctrans.com 2017-1-19 10:06:00 中国日报网

导读: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了相关调整,近200个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发生了变化。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了相关调整,近200个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条件发生了变化。

  相较近两年的调整方向,此次没有新增任何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调整的方式全部为取消类。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范围作了相应修改,将原来的13个属于危险化学品监管的HS编码,调出了《目录》。具体包括:无水氟化铝、其他氟化铝、硫氰酸钠、三氯氟甲烷、三氟一氯乙烷、二氯异氰脲酸、香水花露水、初级形状的可发性聚苯乙烯、部分硅铁等,上述货物将作为普通化学品进行监管,无需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单证,无需实施法定检验。

  二是,取消14个HS编码的出境检验检疫类别,意味着该产品出境时,不再实施任何检验检疫,但入境时还需进行法定项目检验。同时,取消167个HS编码的检验检疫监管条件,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货物类型涵盖化学品、一般机电产品、部分医疗器械等。货物类型涵盖化学品、一般机电产品、部分医疗器械等。

  特别提醒外贸企业注意,由于此次监管条件大范围调整,各报检客户端需要升级,才能获取最新数据,为避免影响后续检验检疫事宜,节省通关放行时间,相关企业应做好客户端升级工作。外贸企业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相关检验检疫信息: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核实具体货物的监管条件;也可拨打12365咨询电话,获取检验检疫类别调整的最新信息和全国范围内各直属局业务要求。同时,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属咨询电话与各监管处室和一线部门直接对接,不仅可以了解此次检验检疫《目录》调整的详细信息,还可以对日常业务流程和规范做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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