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在唐山海关的严密监管下,一批被检测出不符合我国现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汞含量超标煤炭被退运出境。2016年,唐山海关共监管退运出境汞超标无烟煤67个批(船)次,共计34.68万吨。
汞是一种毒性极强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生物体后很难被排出,长期大量吸入则会造成汞中毒。据估算,全球人为汞排放的45%来自燃煤,汞超标煤炭进入我国,将对我国的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带来双重不利影响。
近年来,唐山海关规范煤炭退运监管,对重点煤炭进口企业进行约谈,明确企业责任,取得了企业理解和支持;与港务部门签订责任书,确立日常巡查制度,采取现场巡查和闭路电视监控等措施,加强对货物在港期间的实际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综合运用海关各类系统,结合监管场所作业系统和船讯网核实退运船、货的流向,确保有效退运出境,严防汞含量超标煤炭回流。
(王犇 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