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威海检验检疫局在对一艘载有3350吨朝鲜无烟煤的货船进行检验鉴定时发现,该轮实际卸货重量比提单重量少77.7吨,短重达23.1‰,超国际贸易5‰的允许范围。对此,威海局及时出具索赔证书,帮助境内收货人对外索赔2.3万元。
近年来,威海局加大了对大宗散货物的重量鉴定工作。对船况较差、船舶图表不规范等不符合水尺计重的船舶实施汽车衡器计重,并对汽车衡器进行定期校准,规范汽车衡器监督衡重流程,确保衡器计重的准确性。据统计,9月,威海局共检出7批大宗散货物短重,共计300多吨、货值达8.7万元。
为了维护国内收货人的利益,威海局建议国内收货人应选择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贸易公司合作,委托权威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关注租船环节,选择计重条件好、信誉度高的船舶运输大宗散货物。同时,国内收货人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时,将检验检疫证书作为贸易双方结算依据,以便检验检疫部门发现短少及时出具索赔证书。
(程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