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国土厅消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西物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强调加大物流业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我区物流业发展。
《规划》强调,要将物流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对物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列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物流园区和自治区重大战略性现代物流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探索建立物流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鼓励整体开发模式,提高物流园区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