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蔚涛 通讯员 吴洋
由国家质量总局颁发的《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于今年7月1日实行。为切实加强进口粮的后续监管工作,积极防范疫情风险,南宁检验检疫部门于近日配合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督察组,完成了南宁辖区内进口粮加工存放企业督查工作。
粮食安全与金融安全、能源安全一道被列为国家经济发展“三大安全”。进境粮食检验检疫与粮食安全密切相关。随着贸易形势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别是随着进口粮食突破亿吨,进口粮食中截获大量检疫性有害生物,不断发现种衣剂污染、真菌毒素、未批准转基因等安全卫生问题。此次督查对象为南宁局及辖区内8家进口粮加工存放企业及1家码头。督查发现,企业存在疫情防控关键环节视频监控点设置不合理、档案管理不完善、卸毕清扫不彻底、车辆密闭性不够等问题。经后续跟踪指导,企业已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毕。
据了解,进境大宗农产品尤其是粮谷类产品,其携带的动植物疫情风险复杂,种类繁多,极易造成传播及扩散。南宁由于其独特的地理和区位优势,辖区内进境粮谷加工企业数量众多,目前共有进境粮谷加工企业24家,2015年全年进口粮达50万吨,每年大量进境的国外粮谷给南宁口岸带来了巨大的疫情防控压力。为提高辖区各企业的疫情防控意识,增强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南宁局在专项督检查结束后,对辖区内其余15家进口粮加工企业也进行了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