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德斌
“先验货后签收”本来是消费者收快件的权利,广州市民林女士在验收货物时,却被物流公司要求收取20元的开箱费。事后她准备投诉时发现,很多消费者都有着和她类似的遭遇。广东省物流协会相关人士称,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规对此进行约束,部分物流公司的做法或属霸王条款。
验收快递还要支付“开箱费”?!这个费用收得太过突兀,令消费者很难接受。“开箱费”缺乏法律依据,属于快递物流公司自行开立的收费项目;而且,收费标准不统一,亦可见并无行业规定,完全是某些快递公司的自主决定。由此看来,快递“开箱费”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不标准等诸多问题,涉嫌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予以制止。
由于目前快递公司普遍存在野蛮装卸的问题,部分快递包裹的外包装虽然完好,却不能保证里面的物品没有损坏,加上网购存在拿假货、残次品冒充正品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在没有打开快递之前,很难确认物品完好、质量无虞。可见,从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先验货后签收”是首要原则,至于是否该收取“开箱费”,监管部门应予以明确,不能任由快递公司自行其是,弄成了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