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深圳海关共查获走私止咳水(含可待因)案件累计178宗,超过了去年全年查获同类案件总数。其中刑事立案67宗,共计查获止咳水近6000支,重716.3公斤。
据了解,止咳水是指含有复方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成分的止咳药水。自去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液溶液、糖浆剂)被国家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按处方购买,进出境受到严格管控。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禁止进境。如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王华兵 刘柏辉 聂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