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正式实施,《规范》再次涉及到“实名制寄件”“收寄件验视”等问题,并进行了明确规定。
寄件需身份证 封箱前先验视
为了进一步健全快递安全防控体系,提升快递安全生产操作水平,国家邮政局于今年2月正式发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该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规范》提出,收寄快件时,快递业务员应按照2012年发布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提示寄件人如实申报所寄递的物品,并根据申报内容对交寄的物品、包装物、填充物等进行实物验视,确保所寄快件符合要求。《规范》还明确,快递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接单时,应提前告知寄件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这意味着,以后市民要寄快递,需要掌握正确方法:带上身份证,不要封包裹,让快递员检验通过后,才能封装发出。
要求并非首次提实际操作中难落实
笔者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规范》对“实名制寄件”“收寄件验视”的规定并非首次提出。尽管国家多次出台政策对快递行业安全问题进行规范,但在实际操作“快递实名制”“先验视后封箱”却难落实。
据了解,“快递实名制”之所以难落实,主要因素有,大多数市民担心信息会泄露,不愿意登记身份信息,“以往寄快递的时候,写上手机号码和地址,就已经会经常接到骚扰电话了。现在如果再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同时写上,那么这种担心就更增大了,即使快递公司不泄露,但是快递流通上有那么多环节,也不能保证不泄露。”市民张先生表示。另外实名制寄件大大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降低收件效率。
(王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