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州市长兴县财政专门设立“财政扶持资金”,对该县符合条件(企业属注册资本在5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会计年度累计开票额在3000万及以上,会计年度内累计入库增值税在150万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增值税县得部分60%-90%不等的奖励。该税收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物流企业税负,促进物流税收回流,鼓励物流企业积极向外拓展业务,扩大企业规模,努力将企业做大做强。政策出台后,行业管理部门联合物流协会对该税收奖励政策进行全面系统宣传,鼓励企业自身发展,积极在该县开票,增加县内税收。目前,该税收政策已初见成效。截至5月底,全县实现物流业增加值7.17亿元,同比增长5.51%;完成税收7397万元,同比增长7.16%。预计2016年全县物流业税收总额将首次超过2亿元。
2016年湖州市长兴县物流业税收政策初见成效
www.jctrans.com 2016-6-14 9:46:0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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