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国程 记者 杨静
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零容忍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官方中文口号是“为生命呐喊”。当天,南京海关隶属连云港海关对外公布刚刚查获的一起涉嫌走私珍稀动物及其制品案。
5月24日晚7时,自菲律宾驶来的香港籍国际航行船舶“金怡”(JIN YI)轮靠泊连云港徐圩港区。连云港海关在对船舶检查过程中,在船员王某房间通风管道夹层内查获活体鹦鹉1只,并在其住处及储藏间等处查获藏匿的大量珊瑚、贝壳等物品。经查,该轮停靠菲律宾锚地期间,嫌疑人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先后使用日用品与当地居民换购野生鹦鹉及珊瑚、砗磲、海螺等,并藏匿于船上携带进境。
经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专家鉴定,此次查获的鹦鹉为蓝颈鹦鹉,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同时查获的贝壳中共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CITES附录Ⅱ的鳞砗磲制品5件;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唐冠螺制品21件、虎斑宝贝制品7件;另有大法螺、柳珊瑚、石珊瑚、水字螺、芋螺等制品若干。目前,连云港海关已立案侦办该起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案。
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有利可图,各类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其绚丽的外形和稀少的数量逐渐成为市场新宠,国内售价一路攀升。今年以来南京海关深入开展“国门利剑2016”专项行动,已经查获走私象牙、鹦鹉螺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22批次。
同时,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及乘务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必须持国家濒管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在无濒危动植物进口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携带或寄递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