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睿山
近期,内蒙古检验检疫局正式批复了满洲里检验检疫局关于小批量进口汽车行政审批权限的有关事宜,同意由满洲里检验检疫局对小批量进口汽车进行受理和初审,通过后报送内蒙古检验检疫局进行终审。此举标志着小批量进口汽车审批权正式纳入满洲里局工作范畴,是内蒙古检验检疫系统深化行政改革,落实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小批量进口汽车也将成为满洲里口岸现有小3C进口方式外,新的进口形式,将切实拓展满洲里口岸进口汽车渠道,进一步激发口岸进口汽车活力,有力促进口岸进口汽车贸易。
“小批量”是国家为保证贸易需求,对确因特殊用途或特殊原因而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小批量用于生产和生活消费的进口产品,可以按照《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因其对申请数量有严格限制,故称为“小批量”,其中以汽车类产品最为常见。
满洲里检验检疫局将积极做好审批权限承接落实工作,按照批复要求全力促进满洲里口岸进口机动车检验检测监管场(区)及视频监控设施和检验检疫现场办公用房等其他监管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执行认监委相关规定,加强对小批量进口汽车进境后进入流通领域实际用途以及在最终使用地质量安全情况等后续监管,做好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培训学习工作。确保审批工作严格纳入认监委CCC免办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