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国家海关总署24日在香港举行2016年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业务联系会议。国家海关总署代表团由国家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率领,香港海关代表团则由香港海关关长邓忍光率领。
自2000年内地与香港海关签订《合作互助安排》以来,这是第十五次业务联系会议。会上双方回顾过去两年在便利通关、信息化建设、遏止走私、打击跨境贩毒、保护知识产权及人员培训与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充分肯定彼此在各个项目紧密合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内地和香港海关亦达成未来两年的合作计划,以配合国家落实“一带一路”的策略,促进两地的经济发展,重点合作项目如下:
(1)进一步加强双方的业务交流;
(2)继续推动各项通关便利化合作,包括推展跨境快速通关安排,电子关锁应用及陆路货物电子数据交换合作,以提高通关效率;
(3)加强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合作,提升技术对接能力,包括深化双方在“单一窗口”方面的合作交流,研究跨境电子商务新型监管模式的海关合作等;
(4)深化执法合作,继续加强双方的情报交流、办案协作及专项行动,以打击各类型跨境走私及贩毒活动;
(5)加强《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目的原产地管理磋商和研究;
(6)积极落实《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经香港中转货物原产地管理》的合作安排,以巩固香港作为区内物流枢纽的地位;
(7)推展《为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徵税便利措施合作安排》的各项优化措施;
(8)继续落实两地“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的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多通关便利;
(9)深化两地海关在国际海关领域的合作;
(10)继续相互提供培训课程及互访。
此外,双方在会後亦就修改内地与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安排签署确认文件。因应内地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变化,修改现有互认安排能再次肯定内地与香港海关对维护全球供应链安全的承诺,并让双方能更有效地推广“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为两地进出口贸易和物流业带来更多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