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提高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质检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落实检验监管工作流程,规范日常的检验监管行为,重新修订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全区统一记录格式。为出口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档案,使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出口的过程都有可追溯依据。
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的检验监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内蒙古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工作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严格实施持证双人持证上岗制度。
三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建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方针,深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同时召集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逐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