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高全省邮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水平,近日,湖北省邮政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湖北省邮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省局成立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标准定期对全省各市(州)局(含所属县级邮政管理机构)履行邮政行政执法职责情况实施评议考核。主要考核各单位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应诉、国家赔偿以及控告举报案件的执法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采取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衔接的方法,对省邮政行政执法情况实施全面评议考核。
《办法》要求,要及时通报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作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绩效评估、职务调整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湖北局表示,《办法》的制定实施,是省局加强省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法治邮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基层邮政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