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兆春
南京出口光电显示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正式获批国家级示范区后,南京检验检疫局积极出台支持示范区企业发展政策。
一是积极落实示范区优惠政策。从2015年9月起,对示范区内42家企业,非法检出口商品免予监督抽查,出口援外物资和输非商品,认可企业自我声明,积极采信第三方机构检验结果,实施验证监管;对进口生产加工用自用设备,实施共同检验;对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于检验。
二是创新示范区监管模式。将无纸化报检、无纸化通关、电子监管等改革举措率先应用于示范区企业,对示范区企业进口自用原材料探索实施新的监管模式。
三是对重大项目给予政策倾斜。采取一企一策,做好跟踪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