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查婵娟 袁 冰 记者 苏晓春
3月22日至23日,浙江检验检疫局和宁波检验检疫局就深入对接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合作事宜开展研讨交流。浙甬两局有关负责人和通关处、卫生处、动植处、食品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交流研讨活动。
两局参会人员实地走访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老塘山三期码头,详细了解舟山港集装箱进口、运输和舟山口岸粮食进口、储运、中转等有关情况。
座谈会上,双方就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对浙甬两局的新要求,以及对接港口一体化涉及的检验检疫一体化,具体在进口直通、出口直放,进出口动植物产品监管、口岸卫生检疫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实验室鉴定水平共享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展开热烈讨论。双方表示,面临新形势,必须进一步深化“两检”口岸监管合作,助推全省港口一体化。
双方认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全省港口一体化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宁波舟山港口岸监管一体化是重中之重,两局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同港同政策,两检如一检”的要求,积极发挥履责职能,在前期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基础上深化具体合作项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省域内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深化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相关要求,逐步实现两局执法标准一致、执法尺度统一,切实促进贸易便利化,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全省检验检疫执法服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