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内河建设管理水平,为城市河道建设与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近日,市内河处组织市区两级内河管理部门,召开《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修改工作第二次意见征求会。市法制办立法一处金厚桥处长、市城管局案审处(法规处)张明处长、市城管局张惠东调研员及市区两级河道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此前,市城管局、市区两级河道管理部门之间对原办法的修订内容及范围进行多次协商,共召集1次意见征求会,2次法规修改座谈会。
会议上,与会人员针对《原办法》的适用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交流,主要内容集中在:城区河道管理范围、市区两级内河管理体制的调整、涉河建设标准的更新与补充、河道排污介定难执法难等问题。市法制办对该法规修改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指导工作并亲临会议听取讨论,并建议原法规有多处内容已不适用当前新的规定与发展形势,不必局限于市政府对法规修改内容与条数的限制,同意该法规进行全面修订,可进行大幅修改。
目前,市内河处将在对近年来新推出的法规中涉及河道内容进行梳理后,重新起草《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