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秀霞 通讯员尹 校 赖丽珊
惠州市某公司日前根据“主动披露”制度,对内销的保税料件向海关申请补税处理,经审核后续补税方式补征税款6000多万元。惠州海关日前举办外商企业政策宣讲会,重点宣讲“主动披露”这一新政。
据介绍,“主动披露”制度是海关总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项目,在海关发现之前允许企业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并视情节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能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自身历史遗留问题、盘活经营资本、提高生产效能、规范内控管理。对于主动披露的企业,海关会根据不同性质,给予减免税款滞纳金等优惠,这对企业来说确是以诚信换红利。
“主动向海关报告错误,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有的企业难免有所顾虑。据了解,对企业而言,“主动披露”可以纠“小错”防“大错”,对各项内控制度、生产经营、整体运作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定期盘查保税货物数据,及时发现问题,能避免因日积月累导致重大违规情事,影响信用等级或被重罚;对海关而言,能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实现关企双赢。
据了解,深圳海关是海关总署实施“主动披露”改革的首批10个试点之一,并于2015年在惠州海关试行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