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许义森
11月9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深化协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
《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将按照“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工作原则,确定在加强执法监管协作、加强技术合作交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发展合力等五大方面18条深化协作。同时,双方还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办公室、日常沟通联系制度等合作机制,切实提高协作水平与协作效能,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食品安全监管合作进入新阶段、上了新台阶。今后,双方将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更大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做出新的贡献。
泉州市副市长陈荣洲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在讲话中,陈荣洲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与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做法,并对双方围绕泉州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监管与检验合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加强合作,提升监管合力。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点在检验检测、宣传培训,服务发展上强化合作。二是强化监管,保障食品安全。要以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主动拉高标杆,自加压力,对照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推动泉州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服务中心,帮促企业发展。要通过双方合作,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助推企业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发挥示范区域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泉州食品产业口品牌,助推泉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