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全面系统部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创新升级。
《方案》提出,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新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鼓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入区发展,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行先试。
www.jctrans.com 2015-9-7 15:37:00 解放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方案》,全面系统部署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创新升级。
《方案》提出,逐步将现有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及符合条件的保税区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新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一命名为综合保税区。鼓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入区发展,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