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家快递公司的两名员工在仓库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盗走多个客户的快件价值共5000多元,后被公司发现报案,随即落网。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两名快递员均因犯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广东省佛冈县男子郑某和老乡冯某都在东莞一家快递公司工作,分别担任跟车员和司机。2015年3月,郑、冯二人经预谋,在虎门镇陈村快递分拨仓库工作期间,趁扫描员不注意时,将应送往韶关、英德等地的快件偷装上其二人的货运车辆。
截至2015年4月,郑、冯二人共同作案3次,共盗走快件7个(内有苹果牌IPHONE4S型手机、导航仪、平板电脑等财物一批),共价值5000多元。
2015年4月3日,快递公司发现快件被盗,经查看监控录像,发现郑某二人有作案嫌疑,遂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在两人住处缴获部分涉案财物。同月4日两人被羁押,同月5日被刑事拘留。破案后,上述财物均已缴回并发还被害单位。
庭审中,郑、冯二人当庭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杨杰利 黄彩华 刘靖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