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检验检疫局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动函〔2015〕51号)要求,全面梳理出口木制品企业分类管理工作,将116家出口木制品企业提升类别,由三类企业升为二类企业。
近年来,临沂局服务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大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贸易便利化政策,按照质检总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要求,对木制品实施产品风险分析和分级管理,对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根据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在电子监管系统,设定出口木制品现场查验抽批率,出口木制品报检后,对电子监管系统自动抽中的批次实施现场查验,其他未抽中的批次实施快速核放。今年,该局适应新常态,对出口木制品实行检验检疫、监管、放行三分离模式,打破了一人分管一个片区、权力过于集中的老模式,解决了权力倒挂问题,明显提高监管有效性,出口木制品检疫平均流程时长由去年的1.45天,缩短到今年6月的0.43天,缩短幅度达到70.3%,保证了企业出口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减少了仓储费用,显著减轻了企业负担。
(裴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