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检验检疫局举行“民生安全”媒体行活动,记者先后走访前海深港国际酒类检验中心、机场配餐公司、进口儿童安全座椅企业了解安全作业的质量控制门道。据悉,今年盐田口岸进口的29批安全座椅在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方面均不符合国标要求,情况多为缺少相关警示语。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就作出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4岁以下儿童乘车必须配安全座椅。这也是继上海、山东等地将儿童强制使用安全座椅写进地方性条例后,深圳在儿童安全乘车立法上的新尝试。
不合格儿童座椅多为标识不明
随着我国家用小汽车的逐步普及,儿童座椅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2015年2月1日起,我国正式将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纳入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盐田口岸是深圳地区进口安全座椅的主要口岸, 2015年2~8月,经盐田口岸进口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共29批次20464个,货值230万美元,产品来自德国、英国和意大利,涉及3个品牌(STM、Britax、CAM)。
据盐田检验检疫局介绍,对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实施法检,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相关进出口产品进行强制性检验或检疫,检测机构还要根据国家标准规定,对座椅的总性能进行测试,包括腐蚀性能、翻转性能、动态试验、增高垫的约束性能等;部件性能的测试,包括带扣试验、强度试验、微滑移试验等。
开检以来,盐田局对进口的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实施批批查验及抽批送检,从检出情况来看,进口的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整体质量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