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振成
笔者从海口海关获悉,自7月27日起,海关全面推行“汇总征税”税收征管新模式。海关对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出口货物,应缴纳的税款将实施汇总计征,以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降低通关成本、促进外贸发展。
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在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征管模式。在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先提取货物,然后在第二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自主汇总缴付税款,对纳税时间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海口海关工作人员介绍,企业可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33号公告相关规定,向海口海关申请开展汇总征税,企业通过海关资信评估后提交总担保即可正式享受此项政策。据了解,汇总征税新模式实施后,申请门槛由高级认证企业降至一般认证企业,海南受益企业近百家,原本需要十几小时完成的通关手续有望在2小时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