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明
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继今年4月和6月分两批推出26项海关监管创新举措后,天津海关日前再出台第三批3项创新措施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
这3项海关创新举措包括:创新“自主核销”新型加工贸易核销方式,通过严格的事前风险防范,转变传统的加工贸易核销办法,改由企业自定核销周期、自报税款、自主核算、自存单证、自聘审计、自主披露、自负责任,海关将重点由程序性的单证审核转变到实货监管、事后核查上,从而达到厘清关企职责、提高监管效能、便利企业的改革目标;在东疆保税港区以国际转口贸易形式开展为国际邮轮船员、旅客提供食品、食料、饮料、日常生活用品等消耗品的配送业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方式,实现境外货物保税供船,提升港口供应整体产业链和综合发展实力;以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所有通关现场的税收总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