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赫洋
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天津海关出台第三批3项创新措施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此前,天津海关已于今年4月21日和6月29日,分别推出了第一批18项和第二批8项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海关监管创新举措。
第三批海关创新举措包括3项内容:
一是创新“自主核销”新型加工贸易核销方式。通过严格的事前风险防范,转变传统的加工贸易核销办法,改由企业自定核销周期、自报税款、自主核算、自存单证、自聘审计、自主披露、自负责任,海关将重点由程序性的单证审核转变到实货监管、事后核查上,从而达到厘清关企职责、提高监管效能、便利企业的改革目标。
二是开展国际邮轮船员、旅客的消耗品配送业务。在东疆保税港区以国际转口贸易形式开展为国际邮轮船员、旅客提供食品、食料、饮料、日常生活用品等消耗品的配送业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方式,实现境外货物保税供船,提升港口供应整体产业链和综合发展实力。
三是实行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税收总担保制度。以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涵盖所有涉税担保业务、所有通关现场的税收总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