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耀 苏叶 实习生 施晓庆
记者从7月22日甘肃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包括甘肃在内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11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了部分业务规范,并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些业务规范包括:执行统一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出口直放、原产地证签证一体化、信用等级管理一体化以及逐步实施进口直通。
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涵盖了山东、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共11个直属检验检疫局。为积极稳步推进业务改革,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实现通关便利化,区域内11检验检疫局共同制定了《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负面清单》,并在区域内统一执行,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货物实施一体化通关机制,并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内海关形成互动,共同执行《负面清单》,实现区域内通关证明互认、无纸通关。
同时,在区域内11检验检疫局全面实施出口直放,对于检验检疫信用等级B类以上企业,出口《负面清单》外的货物且在区域内11局任一口岸通关的,可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并将通关单电子信息发送至对应海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查验换单。
此外,丝绸之路经济带检验检疫区域还将全面实施原产地证签证一体化、信用等级管理一体化和逐步实施进口直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