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之维
9日,记者从鞍山检验检疫局了解到,7月1日起,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出入境检验检疫一体化开始实施。鞍山地区出口企业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任一口岸出口货物,可在鞍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通关单。从东北四省区任一口岸进口到鞍山的货物,也可在鞍山检验检疫局申报。在鞍山检验检疫局备案的企业,可到东北四省区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据悉,四省区检验检疫一体化,以优化模式、优化流程、优化服务为目标,通过对现行检验检疫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和业务流程的再造,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口岸内的职能分工,整合和共享检验检疫资源,构建全新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这一工作模式的实施,将为鞍山地区外贸企业在进出口报检、通关放行等方面带来诸多便利。
鞍山备案的企业可根据需要向四省区范围内的属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即“一地备案,全域报检”;本地区出口货物经鞍山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后,其结果在其他各检验检疫机构被认可,即“一地施检,全域认可”;本地企业可根据需要申请鞍山检验检疫局向四省区范围内任一海关直接发送通关单电子数据,办理通关放行手续,实现了“一地签发(通关单),全域放行”。
另外,鞍山检验检疫局实施“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措施。鞍山地区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在四省区任一口岸报关出口的,均可在鞍山检验检疫局直接签发通关单,不必再到出运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发通关单;从区域内任一口岸进口到鞍山的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企业可向鞍山检验检疫局申报,凭鞍山检验检疫局签发的通关单到入境口岸办理放行手续。据鞍山检验检疫局范德忠介绍,实施四省区出入境检验检疫一体化,简化报检通关手续,总体算下来可为企业节省约2天时间,不仅如此,出入境检验检疫一体化措施还为出口企业节约成本,包括代理公司费用、往返路费、滞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