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远
日前,由漳州检验检疫局陈志峰主笔修订的《进出口罐头食品规程第2部分原辅材料》(标准号:SN/T0400.2-2015)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查通过并正式发布。该标准将替代现行标准,并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填补了漳州检验检疫局多年来标准制修订空白,同时扩大了漳州“中国罐头之都”的影响力。
据介绍,此次标准修订,突破了现行标准原辅材料只重视使用前验收的局限,着力于罐头原辅材料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更将食品安全防护、产品追溯等理念及要求有机融入了体系之中。
该体系涵盖了罐头食品生产加工所用各类原辅材料的采购控制、验收控制、投料前安全卫生管理要求、投料控制、追溯实施,能更好地帮助罐头出口生产企业建立实施罐头原辅材料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提高企业对原辅料自检自控能力,同时也能更好地指导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罐头原辅料源头进行监管,从而提高罐头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