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呼和浩特海关了解到,从即日起,对关区减免税业务审核确认工作授权分工再次进行调整,进一步下放五项关区减免税审核确认管理权限。
据了解,此次下放到隶属各海关办理的减免税审核确认管理权限主要包括:隶属各海关办理各自辖区范围内鼓励项目的审核确认事项(包含国内投资鼓励项目、外商投资鼓励项目、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等)以及自有资金项目审核确认事项;辖区范围内科研机构、科技开发机构进口的科教用品、科技开发用品、科技重大专项等审核确认事项;辖区范围内国批减免、种子种源审核确认事项;新型显示器件进口商品的审核确认事项;隶属各海关辖区内的其他减免税审核确认事项。
同时,呼和浩特海关进一步明确了总关办理的减免税审核确认事项,主要包括,负责总关机关辖区范围内鼓励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负责总关机关辖区范围内科研教学机构享受科教用品、科技开发用品税收优惠政策进口商品审核确认工作,涉密的减免税审核确认工作,总关机关辖区内的其他减免税审核确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