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广西、江西检验检疫局在南宁签署《加强口岸与内地协作,促进桂赣开放型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两局将建立口岸与内地更紧密合作机制,共建安全快捷、文明高效的区域通报通放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出席签字仪式。
广西、江西合作潜力大,出口商品有许多品种是相同的,如烟花爆竹、水产品、水果、陶瓷等。多年来,广西、江西两局共同参与泛珠三角区域检验检疫合作,加强口岸与内地局协同执法,共同服务桂赣两地外向型经济发展。
合作备忘录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桂赣检验检疫部门将联合推行和实施跨辖区直通放行制度,从既快速验放,又切实有效监管出发,两局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境货物,本着“谁施检、谁负责,共把关”的原则,采取“进口直通”和“出口直放”的模式。其次,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实施进口直通和出口直放的货物建立负面清单机制,由广西、江西两局根据质检总局相关要求为基础,共同协商明确“进口直通货物负面清单”和“出口直放货物负面清单”,定期调整发布。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进出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一般都不再实施查验,出口货物直接放行,进口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第三,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产品原料基地监管、疫病检测鉴定、信用管理、风险管理、打击违法等方面统一监管标准,实行结果互认。
此外,加强科研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实验室资源共享和科研协作机制。加强检验检疫科技领域信息的交流,充分发挥两局检测技术优势,相互提供检验检疫所需的标准与规范,加强实验室建设管理和检测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等。
记者 韦万春